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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儿童医院2019年聘用制护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19-04-19 点击:

我院因工作需要,拟对外公开招聘聘用制护理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护理工作。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

5、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名称及要求条件

1、岗位名称:护理

2、学历要求:本科学历(全日制护理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3、资质要求:持有护理专业《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位证书》。

4、技术能力要求:护理基础理论扎实,能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操作技能。

5、沟通能力要求: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能协调同事间、护患间关系,善于沟通和解决医疗护理工作中的各项矛盾,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方法。

6、优先条件: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儿科、ICU、急诊、新生儿、手术室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西安市儿童医院官网(www.xachyy.com)、西安市儿童医院微官网同时公告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3日(早上9:00-12:0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除外)。

2、资格初审地点:西安市沣东新城起航时代广场B座20层2002室(地铁一号线后卫寨A西北出口)。

3、联系人:江女士、曹女士

4、联系电话:13227863858

5、资格初审要求:报名者按照附件1(西安市儿童医院2019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同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最高学历为成教学历的,需提供初始全日制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试、考察、以及聘用、试用期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程序: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现场通知。

2、开考比例: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对于急缺岗位,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

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

护理人员及特殊岗位招聘考试还包括技能操作考核。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60%。

护理人员及特殊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考核成绩×4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40%。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向低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得分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5、由西安市儿童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及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6、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7、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注意事项

1、由西安市儿童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拟聘人员的入职手续办理事宜,请参加考试人员保持通讯通畅。

参加考试人员一周内未接到电话通知即为未被录用,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2、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报名简历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西安市儿童医院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西安市儿童医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