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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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儿童医院入院制度

日期:2020-12-04 点击:

一、通用性规定

1.出入院处、医保合疗办、病区医师、护士以及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总值班等部门应通力合作,保证有住院指征的患者可及时入院诊疗。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本院医师方有资格收治其专业范围内的患者,所有住院证必须填写规范、内容完整,必须写明人院初步诊断,并向患者及家属做好以下解释工作:

(1)住院的理由;

(2)治疗计划;

(3)治疗预期结果;

(4)初步估计的住院费用;

(5)其他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做出住院决定的信息。

3.医院的床位实行由专业科室负责管理的模式,必要时,医务科、院总值班根据需要(如:灾害性事件群体伤员的收治,特殊病员、特殊病种的收治等),依职权可在医院范围内进行床位征用与协调,相关专科应当全力配合。

4.对于应及时入院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接诊医师在开具住院证时,应当在住院证上标明“急!”(急、危)或“重!”(重症)标识,并签名予以确认,以便相关部门识别并及时处置,以保证患者能够被及时收入院救治。

5.患者办理入院时需缴纳预交押金,预交押金的额度按照出入院处和各科室测定的病种押金标准收取。一次不能足额缴纳入院预交款,但确需入院治疗的患者,可以由科室二线以上医师根据病种情况,在住院证上签名并注明预交押金数额,即可办理入院手续。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协助入院处办理后续医疗费用的追缴事宜。

6.各专业科室应预留1-2张床位,保证急诊、危、重症患者能够及时收治。普通患者入院采取预约制,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由住院处统一安排与管理,工作人员应做到服务热情、及时。

7.相关部门的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患者及其家属,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尤其是应关注那些在就医和办理入院手续过程中存在某些困难的患者。

8.患者进入专业科室后,责任护士和主管一线医师应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住院规则、病房管理制度以及住院须知等,并签署相应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二、平诊患者入院程序

1.接诊医师在初步评估患者病情的基础上,对确需住院治疗的患者签发住院证。

2.接诊医师在住院证上填写患者基本信息,根据科室提供的床位信息,在住院证上标明拟入住的病区、床号并医患共同签名确认后交由患者到出入院结算处办理入院手续。

3.患者家属到出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填写入院前的相关信息,并对出入院结算处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签字确认。

4.出入院处对患者基本信息确认后,由患者或家属支付预交款,办理入院手续,交由患者或者家属携带入院手续前往相关科室。

5.专业科室的护士接待患者,应按照《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的要求对患者身份进行核查,并安排相应的床位,通知主管医师,开始初次评估。

三、急诊患者入院程序

1.急诊医师应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患者入院,并开具住院证,在住院证上标明明确的急诊标识“急!”,并签名确认。

2.患者家属按照平诊患者入院程序中3、4条之规定前往出入院处办理人院手续。无主患者人院手续由急诊科负责办理,但所开具的住院证必须由医务科或总值班签批。

3.对于有入院指征的急诊患者,如因医保费用支付问题或其他原因,患者家属拒绝人院,医师应在病历上注明患者拒绝入院的原因,并由患者或家属在病历记录上签字确认。

4.创伤患者经急诊科处理病情稳定、无入院指征者,可让其离院,必要时急诊科留观室留观。

5.急诊患者入住专科前,急诊科护士通知相应专科,做好接收患者准备。通知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及病情、需要准备的物品、设备以及预计到达的时间,以便接收科室做好接收准备。

6.急诊患者入住专科病房时,急诊科应派专人护送患者至收治科室,并与收治科室护士交接;病情需要时,应由专科医师陪同。

7.各专业科室应优先为急诊患者安排床位,使需要住院的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四、医保、合疗患者的入院程序

由出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之后患者家属持住院证、入院预交款票、参保证件到医保、合疗办进行审批,备案。

五、住院证丢失补办程序

凡因科室住院医师因保管不善丢失患者住院证,需补办时,应由主管医师重新开具住院证(与原人院诊断内容相同)科主任签批补办意见,出入院处补盖住院章。

西安市儿童医院入院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