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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儿童医院转院制度

日期:2020-12-04 点击:

 1.由于本院诊疗设备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不能确保向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需转往外院诊治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或医疗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医保、合疗患者必须经医保合疗办签批),可转往外地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院前相关医务人员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转院。

2.转院前主管医师应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或患者单位)转院的目的、转运途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否护送、注意事项等相关事项,征得患者及其家属的同意。必要时应征得患者及其家属的书面同意。

3.若估计转院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先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患者转院时做好妥善安排(相关设备、物品、药品),应派医护人员护送,防止转院途中病情加重和危及生命。

4.转院时由主管医师负责书写详细病历摘要,交由患者或家属,并办好有关手续。

5.未经科主任同意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院领导批准,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者,按出院处理。


西安市儿童医院转院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