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并在会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转出科持会诊单联系好床位,方可转科。
2.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开立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由转出科室护士在护士工作站执行转科操作,将患者基本信息转移至转入科室。
3.转入科对需转人患者应优先安排,及时转科。如系急危重患者,转入科应尽快安排床位;危重患者转运严格按照《危重患者转运制度》执行。
4.转入科应及时诊治或抢救转科患者,写好转入记录。
5.如病情需两科或多科共管者,应以转入科为主,负责医嘱开立、病历书写、诊疗方案确定以及相关医疗活动,其他科室应按规定进行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