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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大病保险即日起就可报销

日期:2015-12-22 点击:

2015-11-25 合疗办

从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可以到参保所在区县经办机构报销2015年度大病保险费用。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 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居民都能享受这一政策。

报销范围及比例:参保居民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费用,参保大学生从2014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期间产生的费用。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0000元,参保居民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费用分段给予报销,不设封顶线。

大病保险报销金额=(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0000元)×报销比例

分段范围和报销比例分别为:超过1万元(不含)至5万元(含)报销50%;超过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报销60%;超过10万元(不含)以上,报销80%。

信息来源: 西安市儿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