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
我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以委党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为依据,按照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的规定,由院领导分别带领8个检查组,通过“听、查、谈、评”的方式开展考核,与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同步进行。 “听”主要围绕各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开展情况、科室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抓共促情况和科室负责人个人履责情况;“查”年初年末党风廉政工作目标计划及完成自评情况、科室思想道德学习记录、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三重一大” 事项科务公开等资料;“谈”由检查组现场抽取在岗工作人员,谈话了解科室负责人履职尽责、科室业务发展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评”由科室80%以上的工作人员对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民主测评。
考核结果如何运用,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衡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效果的关键。根据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2017年度考核排序在后三位的干部,我院由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组成谈话小组,针对干部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因个人原因年度聘任周期内累计三个月不在管理岗位或民主测评中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的中层干部,除进行提醒谈话外,给予延长试用期的处理。对个别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的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拟提拔使用的干部,所在科室年度内无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个人学历、科研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优先考虑。
我院近两年通过推行切合医院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抓住重点任务,围绕中心工作,落实日常督查,真正为医院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