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履行工会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落实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促进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三、密切联系职工,认真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四、设立女职工委员会,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五、会议制度
(一)每年召开1—2次职工代表大会。
(二)根据医院情况三年或者五年进行一次工会委员会换届改选。
(三)每月一次工会委员会议,了解、分析职工思想动态,讨论具体问题,部署工作。
(四)每月向党委汇报工作,重要工作及时汇报。
六、建立和完善会员会籍管理,做到档案齐全,资料完备。
七、组织安排重要节日活动,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业务技术竞赛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体质。
八、建立健全各种文件、资料登记制度,严格手续,明确责任,防止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