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科在院长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医院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具体职责是:
一、对全院的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效益,各类资产的管理情况,物资的购买,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二、参与医院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并监督实施。
三、对医院零星维修工程、重要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使用效益及损坏报废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院内各部门、各科室财经物资活动内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改进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效益的建议。在经济管理宏观控制方面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助手。
五、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内审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