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引导页 / 信息公开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正文

西安市儿童医院公共设施安全防护项目调研公告

日期:2026-03-09 点击:

西安市儿童医院

公共设施安全防护项目调研公告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医院公共设施安全防护项目信息收集准备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下:

一、报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技术要求

1.      统一管控:支持多终端、多区域LED屏集中管理、远程开关机、定时播放、权限分级。

2.  内容安全:AI智能审核(涉政、涉黄、涉暴、敏感词、违规画面),实时拦截、自动切回安全画面。

3.  网络防护:防非法投屏、防劫持、防入侵、传输加密、访问控制。

4.  运维审计:操作日志、异常告警、回放取证、故障预警

5.  兼容适配:支持院内现有LED屏与播放设备无缝对接,提供部署、调试、培训

6.  售后保障:7×24小时响应,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收集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拟参与公司准备项目整体方案(含分项报价)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并递交至儿童医院信息中心,本次信息收集采用纸质资料密封递交,接受邮寄(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递交截止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市场调研与技术交流。

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信息科

四、信息收集单位资质

1. 上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服务的销售业绩;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 3 年(2023 1 月至今)具有至少 1 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纸质资料组成:

1)价格响应函(含税);

2)供应商资质;

3)授权书(参与信息收集企业指定的联系人);

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服务承诺函。

6)其他说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应按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2、后续采购工作,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市儿童医院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04905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