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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儿童医院西门院区污水站标准排污口建设的询价公告

日期:2026-04-10 点击:

关于西门院区污水站标准排污口建设项目的

询价公告

    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规范我院西门院区污水排放管理,保障污水排放合规可控,便于在线监测数据精准采集,现对西门院区标准排污口建设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西门院区标准排污口建设项目
  • 项目地点:西安市儿童医院西门院区污水站
  • 建设目标:对西门院区污水站排污口进行标准化建设,严格遵循《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 1405—2024)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全面满足环保部门监管规定,实现排污口规范化、标准化,便于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运行及数据高效采集、传输,确保污水排放全程可追溯、可监管,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
  •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西门院区污水站排污口标准化改造建设,核心围绕排污口规范化布设、监测点位优化、标识系统完善、在线监测配套设施安装等内容开展,具体以现场实际勘查情况及询价响应要求为准,需兼顾医院污水排放特性,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防治相关标准。

二、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核心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相关标准、规范执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排污口规范化改造:根据污水站现有排污口实际情况,进行点位优化、管网梳理及配套设施改造,确保排污口布局合理、结构规范,满足污水稳定排放及在线监测要求,符合《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相关细则。
  2. 监测点位设置:按照HJ 1405—2024标准要求,合理设置在线监测采样点位,配套建设采样平台、防护设施,保障监测设备安装便捷、监测数据准确,兼顾手工监测操作需求,采样点位需符合医院污水监测专属要求。
  3. 标识系统建设:安装标准化排污口标识牌,标识牌选用耐候、耐腐蚀的耐久性材料制作,明确标注排污口名称、类型、编号、责任主体(西安市儿童医院)、监管单位、监督电话、经纬度坐标及监管二维码等信息;二维码需采用不锈钢基体,激光刻蚀制作,关联排污口详细信息及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数据,开通举报投诉功能,确保长期使用不褪色、不破损。
  4. 在线监测配套:配合我院现有在线监测设备(如流量、PH、氨氮等监测仪器),建设配套安装支架、线缆敷设、数据接口调试等,确保在线监测数据顺利采集、传输,实现与环保监管平台的数据互通,符合医疗机构污水在线监测相关要求。
  5. 其他配套: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现场清理、垃圾清运,以及项目验收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编制,确保项目完工后可直接通过环保部门相关核查。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

  1. 所有建设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 1405—2024)、《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项目完工后满足环保部门监管要求,顺利通过相关验收。
  2. 所用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标识牌、监测支架等户外设施需具备耐高温、耐老化、耐磨损、耐腐蚀特性,确保使用寿命符合相关要求。
  3. 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及医院类似排污口建设经验,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医院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及污水站正常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 项目完工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配合我院及环保部门完成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合格。
  5. 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处理,免费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排污口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

(三)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工期不超过30个日历天,具体工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调整,但需确保按时完成建设、验收及交付使用,不得无故拖延。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排污口建设、环保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环保工程施工资质,拥有类似医院排污口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经验者优先。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四、报价要求

  1. 报价应包含项目所有建设内容(人工、材料、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质保、税费等)的全部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我院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 报价单位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合理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合理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 报价文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包含报价单、资质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施工方案(简要)、质保承诺等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取消报价资格。

五、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 递交方式:报价文件采用PDF版本及Word版本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件注明“西门院区标准排污口建设项目报价文件”,文件内容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递交邮箱231870666@QQ.com。
  3. 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询价文件,我院将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7692128
联系地址:西安市儿童医院西门院区总务楼2楼

八、其他说明

  1. 报价单位可在报价前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污水站排污口实际情况,勘查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我院将提供必要的配合。
  2. 本次询价仅作为我院确定项目合作供应商的参考,最终以招投标结果为准。
  3. 若对本询价公告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咨询,逾期不再受理。
  4. 本项目报价文件恕不退还,我院对本次询价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西安市儿童医院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