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引导页 / 信息公开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正文

门诊医技楼消防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9 点击:

西安市儿童医院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门诊医技楼消防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门诊医技楼消防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FS2018016号

三、采购人:李磊

地址:西安市儿童医院动力部

联系人:乌阳

联系方式:029-87692082

四、磋商内容和要求:门诊医技楼消防维修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五、采购预算:2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20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2)事业单位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七、报名要求:

(一)请供应商于 2018 年12月19日至 2018 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西安市儿童医院招标办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二)项目联系人:乌阳 联系电话:029-87692082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以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九、磋商文件的递交、磋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供应商在获得文件后自行前往施工地点进行踏勘

2、地点:西安市儿童医院

3、联系人:李磊

4、联系电话:189912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