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诊与病房流程规范
急诊科首诊医师在接诊患者后,经初步诊断,认为可在观察室接受治疗的,不应收入病房,但观察时间一般不能超过3天;对于需要住院的患者,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收入相应专业病房,如患者病情复杂,接诊医师一时难以界定收治,须立刻请示急诊科主任或相应专业主任指定收治病房。对于危重患者,应待病情平稳后再转入病房治疗。对于患有高危疾病或需立刻手术的患者,应迅速启动“绿色通道”,直接送入相应病房或手术室进行治疗或手术,以尽最大可能抢救患者生命,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协同工作。
2、门诊和病房流程规范
门诊医师接诊患者后,经诊断认为属本科专业疾病,留本专业继续诊治,若发现患者为非本专业患者,应及时转有关专业,并与患者交待有关注意事项。需要住院的,按照“专病专治”原则,将患者收到相应专业病房,必要时可与门诊办公室或医务科联系,组织有关专业进行门诊疑难病会诊。
3、临床科室与医技科室流程规范
医技科室和临床科室要加强临床和科研协作,密切配合,对需要进行各项检查的患者,医技科室应优先安排危重患者、住院患者进行检查,并尽快出具检查报告,做到早检查、早报告;病房经治医师及时追踪检查报告,做到早诊断、早治疗。医技科室对诊断或报告有疑问者,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并加强临床随访,必要时可请临床医师会诊,协助检查及诊断。
4、患者转科流程规范
患者住院期间出现他科病情或确诊为其他专业疾病或合并其他专业疾病且比本专业疾病更为紧急时,经转入科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护理人员通知住院处办理转科手续(危重患者优先办理),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同到转入科,并向值班医师交待病情;转入科医师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患者家属要求转科时,如病情危重不能转科,要向家属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