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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科工作职责

日期:2016-11-18 点击:

器械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全院医疗器械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合同签订、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报废报批工作,保障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负责的工作如下:

一、负责全院医疗器械的管理,对医用仪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

四、遵照国家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医用监视计量装置、计量仪器的强制检定工作;

五、负责全院医用材料的供应;

六、建立健全医疗设备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七、加强大中型医疗设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

八、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急救设备齐全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急救设备;

九、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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