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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工作职责

日期:2016-11-18 点击: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政策、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制度和有关规定,承担医院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按照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统筹规划医院的人力资源战略及人力资源体系建设。

三、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及床位设置,与相关职能部门与诊疗科室负责人,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配置计划。

四、负责全院高层次人才的招聘、遴选和推荐申报工作,并对受聘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管理和服务。拟订和实施接收毕业生年度计划。

五、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与审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员聘任制度的实施。

六、负责办理临床后勤职工的补充、调入、调出及离退休手续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七、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评审、晋升、聘任工作;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试、聘任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院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工作;中层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

九、负责组织全院职工各种休假的管理和审批;考勤管理及工资、福利、津贴、养老、工伤、困难补助、遗属补助等的管理、调整工作。

十、负责干部年报统计;法人年审;编制年审;残疾人手册的管理;集体户口管理。

十一、管理全院职工的人事档案,协助组织部门接待外调人员阅档。协助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本院聘用制员工的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医院人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人事方面的信访接待和统计、报表、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全院职工薪酬及福利待遇的政策制定与实施,不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激励机制,提高用人效益。

十四、熟悉掌握有关保险的政策,做好保险的各项工作。做好工资年报及其他报表的统计工作。

十五、负责聘用制人员合同管理及辞职、辞退人员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工伤鉴定的办理。

十六、配合开展院内人事制度改革与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为医院在人事工作决策方面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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