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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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工作职责

日期:2016-11-18 点击: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治安保卫基础工作建设。

二、开展“四防”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三、根据需要选配保卫人员,为治安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的保障。

四、开展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

五、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稳定。

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七、定期开展消防、治安大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领导医院内部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八、负责组织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

九、负责医院内部要害部位,公共场所,消防,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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