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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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工作制度

日期:2016-11-18 点击: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并在工作中树立以医疗工作为中心,为临床一线服务的理念。

二、坚持会议制度,负责院长办公会、行政交班会、中层例会等行政会议的组织安排,做好人员召集、议程制定、会议记录等工作。

三、做好医院工作总结、计划、规划、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四、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收回、归档、保管和文件保密等工作。文件的收发登记要准确,拟办意见要恰当,传递、传阅、交办要及时。

五、负责医院行政发文的审核、印发工作。各职能部门以医院名义的发文必须经院办核稿,院长签发后发方可发文。

六、负责医院档案室的管理,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七、严格执行督办制度,做好医院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

八、严格执行“三公”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

九、做好对机要室的管理,适时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

十、严格医院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工作,做好公章使用的审核、登记。

十一、及时处理有关来信来访 (含“院长信箱”),做到有登记,有结果,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十二、负责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的执行,安排好院级领导行政查房,做好查房记录,及时督促落实查房决定。

十三、做好与北京儿童医院集团秘书处的对接工作。

十四、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并随时汇报。